林秀山立即做了发言,他说:“审判长,审判员,证明我的当事人的犯罪事实,绝大部分都是口供,缺乏更具说服力的证据材料,况且没有证人敢于出庭作证,这不能说明一些问题吗?!我在十几天前会见我的当事人的时候,他亲口告诉我,这些所谓的证据都是省纪委调查组胁迫他编造的,是子虚乌有的东西,他是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才不得已选择自污的。我请求法庭问一问我的当事人,是不是受到了什么威胁才这样交代的?”
汪洪问:“被告,你交代的问题都是事实吗?”
徐明远万般无奈地看了林秀山一眼,心说:“老弟啊,对不起了,我实在是没有办法啊,又再也见不到你了,只能得罪你一次了。”
徐明远说:“我交代的问题都是事实。”
当场许多人听到这句话从徐明远嘴里说出来,许多人好像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尤其是林秀山和范丽华,简直都傻了。尤其是林秀山,他是亲口听到徐明远告诉他,到了法庭上,他是要翻案的,做无罪辩护,也是他亲口交待过的啊!
审判长又问:“被告,你在交代问题的时候受到过什么威胁吗?”
徐明远说:“没有,从来没有受到过什么威胁。”
审判长又问:“你对自己的罪行认罪吗?”
徐明远说:“认罪。”
林秀山更傻了,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举得此时的徐明远不是鬼迷心窍了,就是被施了魔法了。他急了,对审判长说:“审判长,我请求法庭立即休庭,我要会见我的当事人,他此时的精神一定有问题。我请求为我的当事人申请精神鉴定。”
审判长和几个法官议论了几句,最后说:“辩护人,你的申请本法庭驳回。不予采纳,现在继续开庭。”
林秀山站起来说:“我抗议,我的当事人现在精神极其不正常,他一定被什么东西控制了,和我十几天前谈话时判若两人。这样审判对他是不公平的。”
审判长说:“抗议无效,下面继续开庭。”
公诉人逐件出示每一件所谓的犯罪事实、证人证言,每当审判长问徐明远的时候:“被告,这是事实吗?”
徐明远说:“是的。”
审判长说:“你还有什么异议吗?”
徐明远说:“没有了。”
整个审判过程,徐明远好像没有了丝毫的还手之力,死心塌地地认罪,让大律师林秀山毫无作为,感到这是自己从业以来最窝囊的一次出庭辩护了。
案子审理得很顺利,到了十一点就基本上审理完毕了,休庭了半小时,经过法官的商量,又汇报到省纪委包杰那里,大家最好决定判处徐明远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庭休庭的时候,林秀山对范丽华说:“范女士,实在是没办法了,你看,你老公自己推翻自己了,和见我的时候判若两人。”
范丽华说:“林律师,你尽力了,我想了一会儿,已经懂了,老徐这是受到什么威胁了,他是在做牺牲,救全家人。好了,这样什么结果我们都能接受了。没办法,只能听天由命了。”
随后合议庭当庭宣判,判处徐明远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徐明远一听,真的是死缓。看起来这个包杰是厉害,连法院他都能操纵的。没办法,现在实在是斗不过他们啊!只能愿赌服输了。
审判长问徐明远:“被告,你服从法庭的判决吗?”
徐明远说:“服从。”
审判长又问:“你上诉吗?”
徐明远想了一下说:“不上诉了。”
审判长一惊,没想到这个棘手的案子就这样画上句号了,他好像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似的,于是又问了一句:“你还上诉吗?”
徐明远又重复了一遍说:“不上诉。”
第二天上午,省里的报纸、电视、网络上就发布了徐明远被判处死缓的消息。
高伟看了消息,立即就给范洪武打电话问:“老弟,怎么回事啊?你们找的律师那么操蛋啊?”
范洪武说:“高总,不怨人家律师,人家尽力了,我懂了,我姐也懂了,回去见面再说吧,水太深了,我看这一次我姐夫认命了,没办法了。”
高伟说:“是这样啊,那钱不是白花了吗?”
范洪武说:“放心,钱算我姐的,我们该还的一定还。”
高伟说:“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律师根本就没有起什么作用。”
范洪武说:“我姐说了,人家律师在法庭上都急了,但是我姐夫全部都认了,这就没办法了。死缓就死缓吧,只要不死,我们慢慢再想办法。”
徐明远被判处死缓后过了上诉期果然没有提出上诉。包杰也信守承诺,通知江城市纪委放了徐明远的儿子徐佳勇、女儿徐佳丽,女婿金高强三个人,徐明杰因为问题严重,被移送山北县检察院了,估计也得判个十年八年的。
这一次办案的经历让林秀山大开眼界,他也是一个敢于较真的人,他觉得徐明远这个案件背后一定有更深层次的问题,他想搞清楚什么人在背后操控着这一切,于是就在江州市住了十几天,搜集各方面的信息,等情况基本上差不多了,他才回到北京。连续几天他都在思考着徐明远的这个案子。一天夜里他苦思冥想,终于灵感爆发写了一篇文章,他看了几遍感觉没有什么不妥当,于是就发表在自己的博客里,一时间在互联网上成了轰动一时的热门文章。
文章这样写道:
是什么让他如此恐惧?
作者:林秀山
这是我作为一个律师执业以来最为奇特的一次经历。
我的当事人是一个身陷囹圄的人,他叫徐明远,曾经是一个正厅级干部,在被S省纪委抓捕之前,他是该省江城市的市政协主席,也就是说,他曾经是体制内的人,是一个大权在握的官员,也曾经风光无限过。
但是,他现在已经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不出现意外的话,他的余生或许就要在监狱中度过了。因为两年后,他或许会被改判为无期徒刑。
作为一个在法庭上被认定为贪污受贿达到一千五百万元的人,被判处这样的刑罚,似乎也是理所当然。
但问题是,我的亲身经历、我的职业敏感、我搜集到的所有信息告诉我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冤案。
我还清楚地记得,经过省纪委的允许,我第一次在看守所里会见我的当事人的情境,他战战兢兢地打量着四周,看有没有摄像头,直到发现没有被监控的时候,他才对我说:“律师,我告诉你,我是被冤枉的,我因为举报了省委书记朱政权的夫人高姐和江城市市委书记刘强的事情,遭到了他们的打击报复。他们动用国家机器,折磨我,想置我于死地。那些证据都是我编造的,不那样干,他们就折磨我,折磨我的家人。把我的家人挨个双规,甚至送检察院起诉。我曾经被他们折磨得五天五夜不能睡觉,精神恍惚,最后心脏病突发,到医院住院治疗了一个多星期。他们不停地打我,如果我不写,他们就让我喝马桶里的水,我没办法,只好按照他们的意思办。”
我问他:“到了法庭上,你愿意我做无罪辩护还是有罪辩护?”
他说:“当然做无罪辩护!我是无罪的,最多算是违反了党纪。”
我说:“好的。”
因为我的当事人身份特殊,我作为律师要想会见他,必须经过省纪委的允许。况且这是开庭前我唯一被允许的一次。仅仅是一次而已。我的当事人会见律师的权利事实上已经被剥夺了。
好吧,一次就一次吧,总好过没有吧,至少我知道我当事人的想法了。
到了法院开庭的那天,在法庭上我本来准备给他做无罪辩护,但我看到我的当事人的眼睛里充满了深深的恐惧,他和十几天前和我见面的时候简直判若两人。
法官问他:“起诉书对你的指控都是事实吗?”
他说:“是的。”
一下子,我傻了,我当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自己的耳朵,我请求法庭休庭,我请求法庭给我的当事人做精神鉴定,我认为他此时一定被什么东西控制了。我抗议。
但法庭拒绝休庭。
最奇特的是当审判长宣布判处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时,审判长问他:“你上诉吗?”
他竟然平静地回答说:“不上诉。”
我简直要崩溃了,估计审判长也不敢轻易相信自己的眼睛、耳朵,又特意问了一句:“被告,你上诉吗?”
他还是那句话:“不上诉。”
我崩溃了,我估计她老婆范丽华女士也崩溃掉了。
要是这么简单,他何苦要让自己的老婆哪怕卖掉房子,也要到北京找一个有名的律师为自己辩护呢?花这个冤枉钱干嘛?不是有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