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破庙外,围满了捕快。
裴凌一袭墨色锦衣带着青萝白芷翻身下马后,径直往庙中走去。
“裴大人……仵作还在路上,报案的是他!”其中一个捕快狗腿的走上前来,点头哈腰冲着裴凌说道。
伸手指着一个穿着破烂的乞丐,那乞丐七十有余,门牙都掉了。
一张脸沧桑如树皮一般,看到裴凌一行人,战战兢兢,吓得话都说不利索。
裴凌皱眉询问道:“你是何人?又是怎么发现尸体的?”
那老乞丐,急忙跪在地上慌慌张张的解释道:“回大人的话,草民是镇子上的乞丐,偶尔没有地方去,就会来这里小住两日。”
裴凌目光如炬,老乞丐看了眼身侧的捕快。
那捕快急忙催促道:“大人问你什么,你如实说就好。”
那老乞丐这才点点头道:“昨天夜里下了大雨,草民在街市的酒肆门外草棚里,蜷了一晚上,有些咳嗽,就想着来这里睡一觉。一推门,就看到那个女娃……哎呦,惨的呦,可吓坏我了。”
裴凌闻言继续询问道:“你可有挪动尸体?”
“我哪敢啊!吓都吓死了,一看死了人,就赶紧去衙门了。”老乞丐惊恐的看着裴凌解释道。
裴凌点点头,随即看了眼青萝白芷,二人立即会意,带着老乞丐去一旁问话。
随后裴凌就推开门,走了进去。
这庙虽然破败,但庙里面倒是挺大。
中间供奉着一尊偌大的女神像,只是年代久远,女神像的五官早已被屋顶漏雨冲刷的长出一层霉斑来,看不出到底是什么神。
神像前摆放着一张瘸了腿的供桌,桌上的陶土香炉里,积满了长毛的雨水。
周围的墙上都挂满了灰,地上也都是凌乱的麦秸,靠窗的角落里,放着一张黢黑破洞的棉被,看样子应该是老乞丐偶尔来睡时用的东西。
而此刻的大殿正中,一个女人衣着清凉,裙裤被人粗 暴的撕 开,双腿处有血水流出的痕迹。
趴着的姿势,面目朝地,神色狰狞,一双眼瞪着一侧的方向,嘴角更有血水溢出。
女人容貌艳丽,衣着也比寻常妇人鲜艳许多,空气中除了雨水和血水混杂的腥 气之外,还有一点刺鼻的香气从女人的身上传来。
裴凌用手中的折扇挡着鼻子,皱了皱眉,正准备喊青萝将自己的箱子拿来。
却听到外面传来了嘈杂的争吵声。
“这里是命案现场,你捣什么乱!再说了,那傻子阿满是你家收养的,出了事,还没找你问话呢,你到跑来叫嚣!我看你也有嫌疑的很!”
裴凌闻言皱了皱眉,挥手拂袖转身往门外走去。
就看到一行捕快拦着神色焦灼的江糖。
江糖作揖哀求道:“劳烦各位,我就想知道到底出什么事了,阿满不可能是凶手,不可能的!”
“你算个什么东西,你想看便看!再闹,就跟我们去衙门说话!”捕快凶神恶煞的看着江糖。
裴凌转了转手里的折扇,清了清嗓子喊道:“你们在干嘛!”
众人闻言,立即回头看去,那两个捕快急忙冲着裴凌行礼道:“回裴大人的话,此人名唤江糖,是江仵作之子,也是收留傻子阿满之人,方才吵闹着要看看现场,被卑职阻拦。”
江糖抬头对上了裴凌浅色的眼眸,着急的想要解释什么。
却见裴凌打开折扇,冲江糖挥了挥扇子说道:“过来说话!”
众人皆是一惊,江糖闻言立即推开拦着自己的捕快,立即起身往裴凌方向跑去。
“大人!阿满不可能是杀人凶手!”江糖靠近裴凌,急忙争辩道。
裴凌皱了皱眉,转身往屋内走去。
江糖犹豫了片刻,站在门前,进也不是不进也不是。
却听裴凌悠悠道:“不是想看看现场么!愣住干嘛!”
江糖这才反应过来,急忙在门前跺了跺脚,将脚上的泥土弄干净后,这才小心翼翼的进了现场靠着裴凌走过的路走了上去。
“奇怪,她的手,为何是这样!”江糖还没靠近,就看到死者双手呈莲花指,一双胳膊扭曲的贴在地上做出一上一下的动作来。
身子又整个趴在地上贴近地面,江糖的脑海中只有一个形容词,这女的死的造型,有点像一只趴在地上的母鸡张开了膀子一样。
“大人!”青萝的声音从门外响起。
裴凌一抬头,就见青萝拎着箱子走上前来,裴凌熟练的接过了箱子。
随即询问道:“问的如何了?”
青萝微微颔首,站直了身子冲着裴凌的方向一板一眼说道:“回大人的话,卑职和白芨在附近盘问过了,那老乞丐嚷嚷着死了人,周围住的人只敢在庙门前看着谁都不敢进来,附近住的人证实,那老乞丐确实隔三差五来住这里,老乞丐有腿疾,行动不便又上了年岁,基本可以排除嫌疑。”
裴凌点点头立即说道:“死者身份确认了么?”
“当差的捕快中,有人认出死者是城中一名唤逍遥阁的青楼里的花魁,叫小醉仙儿的。据说天傍晚,有人看到她当街打了那个大傻个一巴掌,说是大傻个尾 随她,这才传出大傻个是凶手的话语来。衙门捕快现下已经通知逍遥阁的人去了,另外城中守卫也开始查找那个傻大个的行踪了。”青萝说着,好奇的看了眼站在旁边的江糖。
裴凌随即问道:“他叫什么?”
青萝下意识看向江糖,江糖这才回过神来,意识到裴凌是在和自己说话,急忙回应道:“回大人的话,他叫阿满。”
“什么来历,现下在何处?”裴凌没有回头,淡定的打开自己的箱子,放在了地上开始简单的挑选着工具。
江糖小心瞥了一眼,发现箱子里,竟然都是验尸的工具。
江糖这才回应道:“多年前,临水县历经大旱,阿满是城外庙中的和尚,可能是因为他痴傻的缘故,其他和尚都逃离临水去讨饭了,只有他留在城中,我看他可怜,就带回家给了他一口饭吃,他身材高大,有力气,给大家伙干活换取馒头,这才在镇子上住下,我家确实算收留了他,但他平日里自由散漫惯了,不会经常待在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