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裴洛辰,曾经是盛世集团的代理CEO,裴家的长孙,京城最炙手可热的钻石王老五。
现在,我是裴家的耻辱。
叶七七流产后,我把她送回了桐城。
她走那天,我没有去送。
她挺着刚空下来的肚子,面色苍白地站在客厅里等了我一个小时。
我在二楼的窗帘后面看着她,直到她终于死心,拎着行李箱上了出租车。
我没有挽留,甚至连一句“保重”都没说。
我知道自己混蛋,但我不想再骗她了,这场婚姻,从头到尾都是一场交易。
她图的不是我这个人,我图的也从来不是她。
我们扯平了。
离婚协议是律师代办的。
叶家没有闹,大概裴诏给的那五百万彩礼和一套大平层足够他们下半辈子衣食无忧。
叶七七签完字后给我发了一条消息:“裴洛辰,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就是爱上你。”
我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最终没有回复。
我也是,我这辈子最后悔的事,是失去了沈雨星。
离职手续办得很快,裴诏没有赶尽杀绝,给我保留了股份分红,每年仍有几百万入账。
在普通人眼里,我依然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家少爷。
可在裴家,在盛世集团,在上流社会的圈子里,我已经是个透明人。
没有人再叫我“裴少”,没有人再给我递名片,没有人再邀请我参加任何像样的酒会。
昔日的朋友像躲瘟疫一样躲着我,仿佛我的落魄会传染。
我搬出了华馆,那栋别墅太冷清,又装满了母亲歇斯底里的抱怨和我自己的狼狈回忆。
我独自搬进了城东的一套公寓,两百平,落地窗正对着一片人工湖。
每天早上醒来,我盯着天花板发呆,一盯就是一两个小时。
没有会议等着我主持,没有文件等着我签署,没有电话催我起床。
世界忽然变得很安静,安静得让我发慌。
我开始酗酒,起初是睡前一杯红酒助眠,后来变成每天一瓶威士忌。
我喝醉了就翻手机,翻到大学时候的照片。
沈雨星穿着学士服站在我身边,笑得眼睛弯成月牙,那时候我觉得这个笑容会永远属于我。
翻到她的微信,还停留在很久以前。
她把我拉黑了,我用新号码偷偷加过她,她大概是猜到了,没有通过。
我不怪她,她连恨都不屑于给我。
有一天深夜,我醉得厉害,翻了很久相册,鬼使神差地走进储物间,翻出一个落满灰尘的铁皮盒子。打开盒子的一瞬间,我愣住了。
里面装满了沈雨星的东西,不是值钱的礼物,是那些我曾随手丢在角落、她却悄悄收起来的小玩意。
一张她画的我的Q版头像;一枚她亲手为我刻的橡皮章;一本她记录的“洛辰爱吃的菜”便签本;一条她织的围巾,歪歪扭扭的针脚,她说是她第一件成品,羞得满脸通红不敢送给我;还有一叠电影票根,是我们从高中到大学看过的每一场电影。
她按时间顺序排得整整齐齐,最早的一张已经褪色得看不清字迹。
我捧着那个盒子,忽然感到一阵剧烈的、迟来的心痛。
这就是沈雨星爱我的方式:细致,笨拙,倾尽全力。
而我当时是怎么回应她的?
“沈雨星你别烦我”、“随便你”、“知道了”、“你烦不烦”……这些话像钝刀子,一刀一刀,把她的心削成碎片。
我以为她和裴诏结婚是在赌气,是在报复我。
我在公司里处处刁难她,在派对上嘲讽她手指上没有戒指,在餐厅里当众羞辱她,甚至趁醉闯进她的房间想强吻她,我笃定她会回心转意。
我从来没想过,她是真的不爱我了。
不爱到可以把和我有关的东西全部扔掉,不爱到可以笑着祝我和叶七七百年好合,不爱到站在裴诏身边时,看我的眼神像看一个陌生人。
裴诏的婚礼,我去了。
我站在角落里,看着她穿着凤冠霞帔被裴诏牵进礼堂,看着他们拜天地拜高堂夫妻对拜,看着他们交换戒指时相视一笑的默契,看着裴诏低头吻她时她微微踮起的脚尖。
那个细节像一根针扎进我心里,因为她从来没这样迎接过我的吻。
我每一次低头,她都是僵硬地站在原地,被动地承受。
我以前以为是害羞,现在才懂,是不爱。
宴会厅里觥筹交错,所有人都在笑。我独自坐在最角落的位子上,喝了一杯又一杯。
没有人来敬酒,也没多少人注意到我,那个曾经风光无限的裴家大少爷,现在孤零零地缩在角落,就像一个无关紧要的背景板。
我看着他们敬酒、祝福、欢笑,忽然意识到一件事:如果我没有出.轨,如果我没有背叛沈雨星,现在站在她身边接受所有人祝福的人,应该是我。
裴诏正在经历的这幸福,原本都应该属于我。
这个念头像一盆冰水浇在我头上,让我从头凉到脚。
我第一次清晰地认识到:我失去的不是一个备胎,不是一个小跟班,不是“裴洛辰的未婚妻”。
我失去的,是沈雨星,一个有血有肉、会疼会难过、曾经把整颗心都捧给我的女孩。
婚宴散场后,我一个人坐在车里,没有发动引擎。
夜色浓得像墨,远处荣成府的灯火辉煌和这里的黑暗形成残忍的对比。
我想起母亲被带走前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儿子,妈不后悔,妈就是不甘心。”
我当时没回答她。
现在我想说:妈,我不甘心。可我有什么资格不甘心?是我亲手把沈雨星推开的,是我在领证当天和秘书上床,是我把她逼到了悬崖边上。她只是选择松开我的手,转身走向那个一直站在原地等她的人。
我发动车子,漫无目的地开着。
经过她和裴诏住过的那个公寓小区,经过大学城,经过以前我们经常一起去的那家奶茶店。
每个地方都像一把刀,割在我早已千疮百孔的心上。
我以为时光还在原地,以为只要我回头,她还在。
可我忘了,时光早就走了。
我现在住在这个公寓里,每天醒来,四周安静得只剩下自己的呼吸。
阳台上养着一盆绣球花,粉色的,是那次在公司走廊里,撞见她抱进小叔叔办公室时记住的品种。
其实我一直知道她喜欢绣球,她送我的那盆我养死了,她哭着说再也不会送我花了。
现在想想,她也许想说的,是再也不会给我任何人花了。
每个深夜,我都会不自觉地打开那个铁皮盒子,从里面找出一个东西,在月光下看很久。
手指抚过她歪歪扭扭的针脚,翻过她细心贴好的电影票根,读着她写下的我随口提过的每一个喜好。
隔了这么久,我终于有勇气读,也终于有资格心疼。
我曾拥有一颗星星,是那种真真切切、独一无二、照亮整个少年时代的星星。
只不过那个时候的我,活得太自以为是,于是弄丢了。
在这漫长又寂静的后半生里,只剩下黑暗与孤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