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文清说到这儿,站了起来,说:“所以,我再说一遍,关于送信渠道本身,和铁占元是否是‘5.16’首犯无关,我也不会就此点为我的辩护人进行辩护。”
又说:“如果公安在侦察充分的基础上,将资料提交检察院,检察院认为此案必须交由法庭审判,我的辩护人成为那个案件的被告,如果他还聘请我做他的辩护人,我会从我的专业角度,回答相关问题的。”
此时,铁占元插言说:“请您,我一定聘请您做我的辩护人。”
铁占元自以为聪明,趁势讲话。从整场看,这个虽然是由政府指派的辩护人,水平实在是太高了,把自己往无罪被告的路上一步一步带。如果真就给王文虎暗送纸条的字再被起诉,自然要选这个水平极高的辩护人了。
但,在这个节骨眼上,是没有他发言的资格的。虽然他上过“山”,有过和政法打交道的经验,但,他还没有正规法治法庭的斗争经验。一如检察院的那公诉人,他们基本也被沈文清这一套搞得有些懵。
仲庭长又敲法槌了。作为这个特殊的审判庭的庭长,虽然自己左右不了最终的审判结果,但流程,是要自己控制好,显示出现代法治的能力和水平来的。因此,他一下就发现此刻铁占元的插话是打扰了辩护人和公诉人的对责的。
“被告铁占元,没让你讲话,请闭尊口。”仲庭长拿出了一些威仪。
铁占元有些懵,一时不知如何反应。
沈文清看了他一眼,给他传递了一个“乖”的信号。铁占元立即领悟了,忙站起来,恭敬地对仲庭长道:“是,庭长!”
仲庭长很威严的一摆手,示意他坐下。审到这儿,仲庭长才感觉自己像个庭长。这个法庭自己当家。但这种感觉只一会儿,马上就消失了。左边坐着余院长和汪副检,右边坐着邬局和司法局丁副局长,哪个地位不比自己高?
仲庭长顿时感到灵魂矮了一截,气息沉郁地说:“公诉人还有什么补充吗?”
做铁占元公诉人的,是检察院第二检察室。这个室易主任平素就和沈文清不对付,或者说,是沈文清平时就不把第二检察室放在眼里,所以,汪副检才如此进行行政设计。作为公诉人,是本能地要把被告往死里整的,而对手恰是沈文清。
其实,第二检察室也没有把铁占元往死里整的欲望。不过是工作而已,公诉成功,将被告送上刑场,和公诉失败,最终被法庭宣布无罪释放,他们本来都无所谓,又不影响考核。但,他们被沈文清能耐刺激了。必须展现一下存在感。
但,沈文清整个辩护过程,逻辑缜密,似乎天衣无缝无懈可击。而铁占元给王文虎暗送纸条一事,似乎可以冲击一下得意的沈文清,逼他说出他不愿说的掌握。
所以,第二公诉人、检察院第二检察室易主任坚持说:“我们认为,作为该案的重要环节,铁占元给已经被关在看守所的王文虎暗送纸条一事,必须在此案中,查清查明,至于和本案的逻辑关系,也只有在事情都明晓的情况下才能明确。”
沈文清不吭声,双手插在腿间,微微晃着身子,目空一切地看着前方。
仲庭长看了一眼挂在正对面的挂钟,说:“时间不早了。今天的审判,到此为止,休庭,明早继续。”
说着,他提起法槌,重重一敲。
庭审散了。
但合议庭未散。
立即开会。
梁副秘书长及时出现,列席会议。不说,只听。
主持由余院长主持,说:“根据今天的进展,明天,就要进入公诉人和辩护人的辩论环节。事实上今天已经开始了。最后,就是被告人的最后陈述。现在,我们讨论下,最后第二公诉人提出的那个点,是与本案有关,还是无关。”
其实,法院、检察、司法都明白,这个节点,如何查下去,就是查公安那端看守所的问题。是谁协助铁占元暗送纸条,为什么,得到什么好处,还有其他什么配合没有。这个被铁占元拖下水的人上面,还有没有其他人保护着?
仲庭长率先发言。合议庭,他的地位最低。“从逻辑上讲,沈文清说得对,那些和本案无关,和本关直接相关的是纸条上内容,因为那个人被揪出来和不揪出来,都会对铁占元在‘5.16’案上的定性,不受影响。”
接着,余院长、汪副检和司法局丁副局,纷纷表态,基本认可仲庭长的观点。唯有邬局不表态。这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这线索,就是公安的问题,他们现在表态,都是在给自己放人情。
但这个人情,能接吗?
并不怕把曹龙生推出去,那样他就会因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而被判刑,而铁占元,因此也会受点影响。但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重判受贿者轻判行贿者,已是惯例。如果曹龙生是八年,他铁占元最多就是半年。
问题的关键点不在这儿。关键是,自己利用了曹龙生,让他做了双料“间谍”,从这个意义上讲 ,他是有功的。但,利用他的目的,是直接奔着铁占元去的,是想把铁占元罪行坐实了。
而现在,戴书记明着没有对铁占元的案表态,但行动在暗示。所以,自己这个为曹龙生安排的“功”,极可能在戴书记那里,就是“罪”。
最终邬局说:“我赞成大家的意见,与本案无直接关系,不要再在法庭上浪费时间。但,这个事件本身,我们公安会一查到底,绝不护短。不过,明天案审要不要追下去,这事,我建议,还是请示戴书记,最后由他裁定。”
邬局说着,把目光投向梁副秘书长。
本来,今天的庭审,会由法院出一个简报。这简报,主要就是报给戴书记的。其实,这都是做表面文章,因为晚间,汪副检会专门去跟汇报详情的。
大家一致同意邬局的意见:由戴书记定。
第二天早上,开庭前,余院长接到戴书记的电话,主要说了两点:“一,昨天庭审,很好,一切以证据为核心,让控辩双方充分表达,发生争辩,更是好事,真理越辩越明嘛。二,铁占元暗线的事,同意大家意见,与本案无关,另案处理。”
开庭前,仲庭长收到了戴书记的“指示”。
所以,仲庭长法槌一敲,开启了这天的审判,“今天的庭审,延续昨天的内容,我先把法庭对昨天收官前公诉人和辩护人的辩论审核结果双方:有关第二被告人铁占元暗通看守所的渠道问题,与本案无关,另再审理。”
沈文清听罢,面有得意之色。但尽量不显现出来,而他的助手则禁不住拿眼睛朝第二公诉人方向投去。
仲庭长又敲了一下法槌:“下面庭审继续。”
庭上一片安静。大约除沈文清,谁都不知道下面的流程该如何走,谁可以先发言,谁可以后发言。而沈文清一肚子的话,但此刻,他收着。他懂得月满则盈的道理。
仲庭长见此,只好像开会一样,点兵点将了。“第一公诉人,你们有什么需要陈述,或有什么新证据,需要提交法庭吧?”
第一公诉人,就是公诉王文虎的,本来就是个尴尬的角色,明面上,是公诉王文虎,其实是为王文虎减罪才为公诉的核心。他们的公诉诉求,是请求法庭从原先对他的死刑判决,改为有期。
“公诉人”其实不想说什么,但被点到,检察院第一检察室的作为“第一公诉人”的领头羊,便道:
“根据昨天的庭审,我们可以看到,被告王文虎不仅有检举揭发之功,其个人生活背景、家族使命、以及未婚妻怀孕等,建议法庭在量刑时,考虑这些因素,给予从轻判罚。”
沈文清禁不住在嘴角挂出嘲讽的笑意。 这是哪儿对哪儿呀。
仲庭长又道:“王文虎辩护人,你有什么要说的吗?”
唐元超,这个被特指的辩护人,这个聋子的耳朵,支吾了一下,说:“我基本同意公诉人刚才的建议……”
说着,就有结束发言的趋势。忽然像突然想起什么似的,神经质地说:“对了,有一点,就是,昨天的庭审调查表明,王文虎与他的老板过去有很好的私人交情。但他能不徇私情,关键时候勇于揭发。希望法庭量刑时予以减刑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