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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文界难以跳出的“模仿”怪圈

真正对于搞文学创作的人来说,这样的景象其实并没有多少好奇怪的。“千部共一套,几乎是从古代小说创作之中就一直被继承和发扬的糟粕。”文艺评论人士张湘彦告诉笔者:千红一窟、万艳同悲,在很多人看来是《红楼梦》里的一个经典台词,但在文学领域则有另一层含义,即类型化的小说、戏曲的创作。在古代,许多创作的结构线往往是书生落难、小姐搭救、进京赶考、奉旨成婚4部曲;现在呢,在网络文学里,则变成了废柴修了绝世武功、或天才遇难流落民间,然后再配上穿越、玄幻的外衣,就成了洋洋洒洒的百万字或千万字超级IP。

4月21日《楚乔传》公开一分钟片花,《九州缥缈录》作者江南得知后,讽刺潇湘冬儿“品味很好,(抄的)都是朕的金句”。不过,江南本人,几天后也因为“同人小说”《此间的少年》,而被金庸起诉侵权。这一“怪圈”颇为耐人寻味。

在《楚乔传》之前,同样改编为电视剧的同名网络小说《锦绣未央》曾经一度把“抄袭风”的顽疾展现的淋漓尽致。

有媒体报道称:经过近百名网友整理,发现《锦绣未央》共有219部作品“被照搬文字剧情或片段”,其中包括二月河的《乾隆皇帝》、琼瑶的《梅花烙》、温瑞安的《温柔一刀》、江南的《九州缥缈录》、曹雪芹的《红楼梦》、王实甫的《西厢记》等名作。全书270万字294章,仅9章未抄。

分钟律师App创始人周翼律师指出,仅限于此,依然不能在法律上界定为抄袭。按照通常的意义,抄袭是指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或者剽窃他人作品。但这个“抄”字所占的比重多少,并不太好界定,大都是根据个案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一部分作者选择了在网上揭露,而更多网文作者,选择了沉默。

周翼介绍说,他碰到过几个网文作者,对于被侵权并不太热心,原因是太耗费时间和精力,而且赔偿金额并不多,得不偿失。“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庄羽《圈里圈外》可以说是抄袭第一案。但庄羽在这件事上仅仅得到了20万元的赔偿。这件案子首次曝光是在2003年,结案时间是在2006年,历时3年。”周翼称:许多作者都特别喜欢引用这个轰动一时的案例,来表达无奈,而且还特别喜欢补刀一句——可现在,有几个人知道庄羽,有几个人不知道郭敬明?

法律上的模糊边界和被侵权者自身的心态,使得山寨变得更加有恃无恐。在媒体报道中,还特意点出了《锦绣未央》涉嫌抄袭的“后续”:疑似被抄的小说219本,但事实上联名上诉的仅有11位作者。



作者:张书乐
来源: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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