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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文学抢了传统文学的“饭碗”?

关于网络文学,现在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还没有人真正明白它是什么。

在我参加的各类网络文学会议上,有好些人都发表过类似的言论,但事实真是如此吗?网络文学就真的是玄而又玄,像小说里描绘的那些上古大能一样,不可知、不能说、无法描述么?
显然不是。

一本书是不是网络文学,不用说编辑,只要随便拉出一个网络作家,甚至随便找个资深读者,判断起来绝对不会费力。可以说,判断作品是否网络文学,不会比判断一个人是男是女来得复杂。

这样能够清楚明白区分的东西,竟然被认为是界限模糊,说不清是什么,那未免也太扯了。

当然,能够鉴别是一回事,能准确下定义是另一回事,限于概括和表达能力,的确有许多网络文学用户,他们心里知道是什么情况,但嘴上表达不出,说不清楚。但毫无疑问,并不是所有人都说不清楚。

别的不说,至少中国作协副主席李敬泽先生,在14年北戴河会议上,就已经说得很明白很准确了。

所以,我们可以说自己不知道,但千万别直接代表所有人,说没有人知道。说句拗口的话,其实是有人知道的,只不过你不知道他知道而已。

网络文学,是发在网上的文学作品?

这种说法,显然是以载体进行划分。这种划分方式,不是说完全不对,但显然是多此一举,没有任何必要,也没任何意义的。

按照这样的划分,我们就应该有纸张文学、羊皮纸文学、竹简文学、帛书文学、龟甲文学、兽骨文学、石刻文学……而在网络文学内部,也应该有PC文学、触屏文学、手机文学、电子书文学……
如果所有的文学作品,能够这样清晰划分成几类,这部分作品是纸张文学,那部分是手机文学,这也不失为一个好方法,但问题是,这些载体,可没限定要承载的内容,所有的载体,都是面向所有文学作品开放的。

一本书,它可以发表在网上,供PC用户阅读,也供手机用户阅读,它也可以出版后变成实体书,而同样的,无数年前被刻在石头上的文学作品,也一样可以被转化成实体书,可以被电子化。
所以,这样的区分没有任何意义。

网络文学,是首发于网络的文学作品?

相比上一种说法,这里用了首发两字,看起来与时俱进,很是高端内行,但实际却依旧是标准的外行结论。

因为随着互联网的普及,随着网络阅读的兴起,任何一类文学作品,乃至任何一类书籍,都有可能首发在网上,难道它们都是网络文学?举个假想的例子,如果曹雪芹除了红楼梦,还有一份手稿被人发现,然后直接传到网上,曹雪芹就成了网络作家?

这显然是荒谬的。而反过来,那些大众都认可的,真正的网络作家,他们的作品,却真的未必首发在网上。比如,几年前就有不少小说,是先出繁体书,然后再发到网站上的。难道这些小说就不是网络文学了?

显然,首发在哪儿,这不应该是鉴别网络文学的唯一标准,甚至都不该是标准。

网络文学真正的定义是什么?

这也不对那也不对,那网络文学究竟是什么呢?

其实李敬泽老师已经说得很清晰了,网络文学其实就是原先的通俗文学,或者更明确点,就是类型小说,它并不是突然从天上掉下的,而是自古传承的这种文学样式,在结合了网络这个新生事物之后,所诞生的文学类别。它并不是横空出世,而是前度刘郎,是有历史脉络、历史传承的。
大体上,现在的网络文学具有以下三大特征。

一,它是面向大众的通俗文学。
二,它是原创作品。
三,网络是它的重要传播和展示渠道。

除此之外,网络文学还有三条辅助判断依据。

一,它是长篇小说。
二,它具有连载特性,作者边写边发。
三,它为满足休闲娱乐的阅读目的而作。

一定要进行个定义式概括的话,可以粗略地说,网络文学是旧有的通俗文学在结合了网络媒体之后的新生文学样式,也可以更精准地描述,网络文学是以网络为重要展现渠道的原创通俗小说。

网上的散文、诗歌,是网络文学吗?

根据上面的定义,很显然,它们并不是网络文学,尽管它们也的确是文学作品,的确是发表在了网络上。但就像在中国生活的人类,并不一定是中国人一样,发表在网络上的文学作品,也未必就是网络文学。

李敬泽老师说得很好。他说,在讨论名词概念时,我们不必做唯名论者,你叫张宇航但你不一定是个宇航员。在语言学上,能指与所指的关系是任意的,又是约定俗成的。

而约定俗称的网络文学概念,指的就是长篇通俗小说。网络文学的读者,他们并不会只阅读网络文学,但当他们上网想阅读这类作品时,他们想看的绝不是诗歌散文。我们硬把它们也列入网络文学,硬去推荐给读者,其实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这就有点像是,一群羊在羊村幸福地生活着,它们把自己叫作羊,有一天,一群牛来到羊村,它们不承认自己是牛,说它们也是四条腿,也吃草,为什么不能也叫羊呢?

实际上,能这么叫么?

硬要叫当然也可以。我们可以把牛和羊都统称为羊,但因为这两种动物毕竟有明显的不同,所以需要在羊群里面继续分类,一类是这个样子的羊,一类是那个样子的羊。不过,这有意义么?为什么不一开始就分成牛羊两类呢?

网络文学也是一样。如果一定要把各类文学体裁,都归入网络文学,在理论上也是可以说得通的,只不过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需要在这个网络文学下面继续分类,分成正统网络文学,以及其它网络文学。

我曾经也做过这样的妥协,把网络文学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但后来想想,这除了制造麻烦外,并没有任何的好处,完全没有必要。

《第一次亲密接触》是网络文学吗?

就目前而言,它显然不是,这是一部标准的传统文学作品,尽管它发在网上,尽管它是在网上红的。

因为很显然的,它并不符合当下的网络文学定义,它与目前的网络文学作品格格不入,具有鸿沟般的差异。

然而,如果我们向前看,在上个世纪末,它却真的是网络文学,而且还是网络文学的代表。

它曾经是网络文学,但现在又不是了。这个说法是不是有点奇怪?是不是不合理、不科学呢?

其实原因很简单,这是因为词汇的含义发生了改变。

从古到今,改变了含义的词汇可以说是举不胜举。比如,古时包括了各种味道,也包括香味;比如,古代一切动物都可以叫做虫,包括大虫、长虫等;又如,在古代可不是指掠夺,而是指触碰……

网络文学这个词汇其实也是这样。在上世纪末,它所指的还真的就是发在网上的文学作品,这是因为当时网络的普及率、利用率都还不高,实体出版就是实体出版,网络发布就是网络发布,这两者泾渭分明,传统文学不会上网,网络作品也不会出版,所以分得很清楚。

而到了2000年之后,情况就渐渐发生了改变。一方面,各类实体出版物,包括传统文学作品,被大量电子化,大量搬上网络,而网络作品也大量开始实体出版,可以说是完全混杂在了一起,以载体区分变得毫无意义;另一方面,类型小说的创作与阅读兴起之后,就迅速占领了网络,并且与传统文学被完全区分开,被大众冠以网络文学的名词概念。

从那时起,网络文学就不再是泛指发在网上的文学作品,而是限指长篇类型小说了。

所以,《第一次》并不属于现在我们所称的网络文学。同样的,早期建立的榕树下,也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网络文学网站。

为什么传统文学也能在文学网站上看到?

原因很简单,文学网站做的并不仅仅是网络文学。比如现在的阅文集团,除了原有的网络原创文学外,还大量引进了各类传统文学作品,乃至众多的非文学类读物。

所以,网络文学与文学网站并不是一回事。网络阅读、电子化阅读的福利,也并不仅仅能让网络文学享受到,传统文学、传统作家,也完全可以利用好网络这个新武器,去获得更多的推广、更多的读者、更大的传播,网络也好,文学网站也好,都是完全开放的。

传统文学与网络文学,真的不存在什么抢地盘、抢饭碗的问题,相反还能互相扶持、互相促进。或许唯一可能有问题的,是各类政府扶持资金,但政策上已经说得很明确了,要扶持的是网络文艺,而不是网络文学,网络文学包含在其中,但绝不是全部,除了网络文学,传统文学的电子化、以及文学之外的各类艺术表现形式,都是囊括在其中的。

 
                                                                                                                                                                                                 作者:杨晨(豆瓣文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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